非机动车新规实施近半个月,静安街头怎么样了?
今年5月1日起,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《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实施,其中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、乘坐人应佩戴安全头盔,禁止驾驶非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、浏览电子设备等规定。
那么,新规实施近半月以来
在静安区,市民出行习惯
有些什么样的改变呢?
近日,记者来到辖区多个路口
一探究竟↓↓
佩戴头盔、骑行不接打电话
市民交通文明意识提升
5月11日下午4点多,记者在南京西路常德路口看到,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基本都佩戴了安全头盔,一些接孩子放学的家长,也做到了大人、小孩都佩戴好了安全头盔。
同时,记者在路口观察的近一个小时中,没有看到有骑乘人员在骑行过程中接打手持电话。
“早两个月前,就有交警在路口提醒我们,要佩戴安全头盔,打电话也不能在骑车时打,这也是为大家的安全考虑。”市民赵先生说。
在记者随机采访过程中
不少市民表示
佩戴头盔已成为了大家的共识
“5月1号那天骑车我还没有戴头盔,后来交警给我发了安全传单,提醒我佩戴好头盔,后来我赶紧去买了。还是要遵法守法。”市民李先生表示。
“现在在马路上骑车,看到骑电动车的人大都是戴头盔的,我经过的路段,没戴头盔的很少。”提到最近骑车的感受,途经南京西路常德路的骑车人包女士表示。
“新规实施以来,我们在马路上可以看到,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率明显提升。而对于过去较多的骑车拨打手持电话的情况,现在也少了,很多外卖小哥会在人行道停下来看手机、打电话,而不是边骑车边打电话。”静安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武欣毅指出,在现场执勤过程中发现,也有部分骑乘人存在戴头盔不系扣带,或是佩戴工地安全帽充当头盔的情况。
交警部门提醒,正确佩戴头盔,不仅是《条例》规定,更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。此外,在挑选头盔时,应选择符合国家3C标准(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)的产品。当事故发生时,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,对头部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,避免致命伤。
多样化宣传出行新规
警方开展深入宣传
据了解,目前,静安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在14.1万辆左右。记者从静安公安了解到,早在《条例》实施前,公安交警部门就在社区、学校、园区、楼宇等开展了深入宣传,通过开展讲座、情景剧、宣传展板、移动端短视频等形式现身说法,提升市民的法治和安全意识。
新规实施以来,为进一步提升市民知法、守法意识,营造安全、文明、畅通的交通环境,静安公安在辖区各个重要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。
“您好,请注意佩戴安全头盔。”
“安全出行,从‘头’开始。”
“学生戴头盔、家长戴头盔、安全一起行。”
不少市民表示,通过警方宣传,对新实施的交通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,并表示将遵守交通法规,提高安全出行的意识。
“在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的过程中,除了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疏导,我们将叠加派出所警力到街面、商场等重点区域,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活动,引导市民‘学新规、改陋习、护安全’”,静安寺派出所民警张杰介绍。
静安公安还进一步“精细化宣传”新规,分别制作了针对街道社区居民、外卖快递人员、外籍人员等不同人群的安全管理义务告知书,提醒大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。
同时,民警与志愿者一起,在辖区多个道路开展宣传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的新政,并送上提醒贴纸,可贴在非机动车身上。
交警表示,希望通过多形式的宣传活动,将“学新规,树形象”的概念在不同年龄段的人群中做到普及,让广大市民提升安全出行意识,更深入细致地了解交通法律法规,让每个人都成为安全文明出行的践行者。
此外,《条例》针对
电动自行车停放、充电的区域
也作出了明确规定
公安和应急管理部门
对这部分内容也展开了深入宣传
接下来,公安部门还将与各部门协同合作,开展多层次、多角度的宣传,营造家喻户晓的文明氛围;与学校联合普及新规新政,做好学生、家长的宣传告知,进一步开展进社区、进家庭的宣传活动。
公安部门表示,针对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,将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,同时将全力推进交通安全教育和普法宣传的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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